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

倚老賣老、倚幼賣幼

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鐵、巴士,有劃出特別位置給予有需要人士如長者、孕婦和殘障人士,並鼓勵巿民讓座,這是很好的做法,亦是公民教育的體現。人與人之間,互相尊重,以禮相待,守社會秩序,是不分階層,種族,富貴,年齡等等。所以,雖然話應敬老,但重點亦是個「敬」字,對方是否值得去敬。昨天在置地廣場的公共洗手間排隊,當時約共有五到六個人在等候,我排第三,在我前面的是兩位外籍人士,當有一廁格騰出時,一位婆婆不知從那裡閃出來,肆無忌憚地走入廁所,我和前面的兩位女士六目交投,心中情已盡訴!

另外一次在地鐵,一個衣著非常時髦(但很娘)的女子,一入車廂便叫人讓座,她說自己不舒服喎(佢好有中氣㗎);講真,我不太相信她的話!假若我是坐著和被她要求的,我便問她什麼地方不舒服,要不要叫地鐵職員!

由婆婆到成年女子,到兒童喇。小時候,當然曾被亞媽罵無腰骨,意即沒有端正地坐。現今的兒童更是無腳骨,一個起碼六七歲的小孩是否需要讓座給他?為何他不可以以一個跟別人一樣尊重環境,尊重其他乘客,使用平等的資源?可能正正不同意的人,取其極妙的做法,就是自備座椅(一輛BB車!?!) 給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坐!

所以,若是倚老賣老的不應敬,識行識走的要照顧自己,博懵的更應「兇」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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