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崇洋,是因為有很長久的親身體會而形成。在80年代,我膽粗粗拿著積蓄,隻身到英國飲咸水,屈指一算,已是xx年前。當年,我已是一個頗有遵守社會秩序的人。有一次乘坐公車,我誤把隊頭為隊尾,立刻被人指正。坐地鐵,我驚訝「左行右企」的不明文習慣,正!回港後若干年才出現政府提倡這文明行為,推行多年,雖則一般都能做到,但又竟被我目睹野蠻之事。一少女在港鐵電梯向前面拖著小孩的婦人禮貌地說:「唔該借借。」「冇得借呀,冇離禮貌。」婦人道。嘩嘩,究竟誰冇禮貌?
有些港人喜歡講英文(是崇洋嗎?)excuse,但冇me,更冇please。所以點解比洋人「藐咀」!!Excuse me,please.